天机不可泄漏,谁又能够了解天机呢?那么除了皇帝奉天承运以外就是儒者,儒者是对天意的阐释者和传播者。
为了深入批判三纲、旧礼教,鲁迅、吴虞等人又在新文化运动中提出礼教吃人说。而由此所派生的忠、孝、节三德则被人们普遍视为至高德行。
而最甚者竟至自杀殉亲。 众所周知,自宋代理学家将三纲上升为天理后,它越发神圣,所谓三纲之重,等于天地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若了解这样的历史背景,那么,谭嗣同说的三纲之慑人,足以破其胆而杀其灵魂、鲁迅及吴虞说的礼教吃人就不难理解了。今天,我们全面认识、评价新文化运动的道德革命,应看到这些往往被人们忽视的方面。而且,由于三纲本质上是一种以己属人的道德,课卑者以片面之义务,因此势必要酿成中国社会长期来君虐臣、父虐子、姑虐媳、夫虐妻、主虐奴、长虐奴等压制行为,频频酿成种种惨剧。
就孝而言,起初只是刲骨和药疗亲,后来则发展为剖肝、探心、凿脑和药疗亲,以至以杀子祈神的方式为病危父母求寿。他的结论是,要摆脱压制,实现平等,维护独立自主的人格,建立推己及人的主人道德,就必须推翻三纲,批判旧礼教。这是对于儒家学说的真正的扬弃,或者说是儒家学说的自我扬弃。
与此相应,我所主张的具体批判法也就与以往的具体批判有了本质的不同。我比较倾向于从后面这种意义上认可冯先生的抽象继承法,但需要作出更深入的解释。这种情况好坏与否,我在这里不作价值评价,至少这是一个谁也摆脱不了的客观事实。对此,我自己从来都不否认。
所以,抽象继承法所继承的命题并不是没有具体内容的,而是具有今天更带普遍性的内容,也就是具有普遍价值的内容。儒家学说在今天虽然想借西方多元论而谋得一席之地,但其隐秘的目标仍然是天下定于一尊,并且笃信一山不能容二虎的霸权主义。
它不是从儒家经典中寻找哪些概念和命题应该抽象继承,而是在儒家的一系列概念和命题中,撇开它们在当时所意指的具体内容,而重新赋予这些概念和命题以普遍性的含义。就鲁迅来说,他已经是用西方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理论的框架来批判儒家伦理的虚伪性了,但他对这种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理解仍然是不到位的,并未完全超出儒家本身可以具体接受的传统范围(儒道合流或互补)。这就留下了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即我到底和儒家是什么关系?如何定位这种关系?我想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展开谈一下,这是我从来没有做过的。自我坎陷并不是自我忏悔,而只是实现儒家既定理想的现实手段。
这就是我断言儒家如果不能进行现代价值的创造性转化,就注定不能在今天得到健康发展的原因。我曾经在《20世纪中国启蒙的缺陷》一文中谈到,不论是五四启蒙还是1980年代启蒙,中国的启蒙思想家都更像是一些谋臣或智囊,……因为他们的目标并不在问题本身,而在于治国平天下的实效。这不同就在于:它不单纯是摧毁性的,而且也是建设性的。所以这里有种不对等性。
儒家学者至今拒绝普遍价值,说那是西方来的,也正说明了他们的狭隘眼光,以这种眼光,与人家相处尚且不易,如何能够拯救人家?儒家在今天想要获得西方人的好感,也要学会谦虚一点,表现一点古之儒者的温良恭俭让的风范,自觉地作为多元文化中的一元,才能得到人家的尊敬。例如,海外新儒家力图在儒家框架里面容纳进西方现代社会通行的各种价值要素,以这种方式呈现儒家文化的几乎是无限的包容力。
双重标准:中西文化境域中的不同取向10多年前,我曾经提出过中西文化比较中的一个战略性的蓝图,称之为双重标准论,即根据所处的文化环境的不同,在中国必须大力批判中国传统文化,而引入西方现代价值;相反,在西方则有必要积极批判西方传统文化,而引入东方或中国文化的要素。当然,我们是用汉语来思维和写作的,在汉语中本身就已经积淀着传统文化的血脉;而当我们用这些汉字来翻译西方文化的典籍时,我们也只能用这些饱含着中国传统文化基因的符号来解读西方文化最深奥的哲理。
对此,我至今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将这一原则应用于儒家文化,则可以说,儒家文化在今天迫切需要进入一个自否定的程序,才能保持自己继续发展的生命力。但是德国人呢?他们现在不但不鼓吹强国,反而随时警惕民族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卷土重来。正是由于儒家文化没有把个人自由放在第一位,所以它在意识形态上注定是只能独尊,而不能容纳多元,它用自己的意识形态所促成的也只能是专制君主和绝对皇权。我认为,这一明确的定位是对中国知识分子和儒家关系的一个关键性的推进。不过,也有一些眼尖心细的人、包括同行和学生都看出来,并且直接向我说出来,即我本人其实骨子里奉行的还是儒家的做人原则,这不光是指我在日常生活中待人接物的方式,而且是说就在我大力批判儒家思想的时候,我也是本着儒家精神在尽一个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职责。
他们没有看到儒家文化从骨子里具有与西方普遍价值的结构上的冲突,或者说具有颠倒的结构。所以西方文化对自身的批判也好,对东方异民族文化以及非洲、澳洲等部落文化的吸收也好,与中国文化对西方文化的吸收还不完全是一回事,因为在他们那里,这种吸收只是对自身传统的一种完善和补充,而在我们这里,则是一种生死攸关的历史选择。
中国的启蒙者从来都没有真正超出儒家的樊篱,而是以几乎天生的儒家的眼睛在对传统儒家作出挑剔和取舍,乃至加以全盘抛弃,而这种态度仍然是儒家的。所谓双重标准在逻辑上似乎是不能成立的,但在现实中,这实际上恰好是单一标准的两种不同体现,这个单一标准就是:任何一种文化都只有建立在自我否定、自我批判的基点上,努力吸收异种文化的要素,才是有生命力的,因此表面上的逻辑矛盾其实恰好是逻辑上贯通的。
美国人为什么不鼓吹强国?你可能会说他们本来就是老大,不需要鼓吹。所以弄到后来,中国文化被弄成了一种儒道互补、甚至儒道佛三教合流的局面,在现实中则成了儒内法外、儒表法里、王霸之道杂之的政治实用主义。
我的具体批判法则不同,它是有抽象继承法作为批判的标准的,而这种标准又是以儒学的抽象命题为中介,乃至是从西方文化中提炼出来的。其他西欧国家也不像我们这样充满危机感,似乎国家不强大就会受人欺负。我曾经公开说过,如果不是秉承传统中国知识分子以天下为己任的忧国忧民的情怀,作为一个学者我也许会更倾心于对宇宙太空的科学探索。我在《继承五四,超越五四——新批判主义宣言》中曾指出,五四知识分子所谓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冲突(周作人语),其实并没有吃透西方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精髓,甚至完全是中国传统的,体现为道家放纵才情的狂士风度与儒家的博施济众的圣人主义的冲突。
也许只有牟宗三先生所提出的儒家文化的自我坎陷说,才意识到这种不可相容的颠倒结构。对诸如此类的一些儒家概念范畴和命题进行重新解释,就是对儒家学说的一种现象学还原,即还原为它们的事情本身。
总之,我与儒家思想的关系可以从这三个方面来定位:从主观安身立命来看,我是一个自否定的儒家,一个批判儒家的儒家;从对儒家思想的态度来看,我主张抽象继承法和具体批判法的统一;从儒家思想与当今世界的关系来看,我持中国和西方的双重标准论。因此,另一方面,这种眼光也不同于儒家保守主义的故步自封、自满自足和自我标榜,而是类似于一种原罪意识,并从这种原罪意识中萌生出一种自我拷问、自我悔改、自我改进的动力。
我们不能完全脱离儒家的眼光,但我们能够使这种眼光置于一个更高的层次,超越于它在具体事情方面的各种局限性,并且始终意识到这种儒家眼光仍然是有其边界的,是需要不断反思和突破的。(《论语·宪问》)这也正是今天中国儒家知识分子之国家想象梦的最原始的表达。
论者一般都认为,冯氏抽象继承法是和毛泽东的批判继承法唱反调的,是资产阶级的抽象人性论五、韩非 法家两个字,不能包括当时一切政治学者。坚甲厉兵以备难,而美荐绅之饰。今原书已亡,但有从各书里辑成的《尸子》两种(一为孙星衍的,一为汪继培的。
……使中主守法术,拙匠守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如今且说那些学理的法家和他们的书: (四)慎到与《慎子》:见上章。
既劝秦王攻韩,又劝他存韩,是决无之事。……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
法家虽信无为的好处,但他们以为必须先有法然后可以无为。慎到说的最好: 君人者,舍法而以身治,则诛赏予夺从君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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